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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發出的馬來西亞簽證上有個錯誤,能否拿

2026-08-22 11:21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8885人

由於考慮到回國之後時間緊迫,因此在巴黎申請了馬來西亞簽證 。取回護照後經檢查發現簽證在標記有效期上有語言邏輯錯誤:This visa must be used BEFORE THREE(3) MONTHS(從簽發之日起,此簽證必須在三個月前被使用)。
此馬來西亞簽證是印章式簽證,那個印章上有一個空,本來應該是填寫簽證失效日期:Before DD/MM/YYYY,但那個空被填上了一個3 months,這樣意思就成了簽證失效日期提前於簽證簽發日期3個月;我真的不想再跑一趟巴黎,每跑一趟都很累,而且車費也不便宜。所以想在回國後去香港或廣州的領事館更正此錯誤。請問這是否可行?

网友回答
三个月内用掉就是了,别啰啰嗦嗦

建议先询问巴黎和国内的领事馆,相关问题是否需要更正,以及是否能够更正。另外,我看不明白你签证上有什么错误。

签证官为了偷懒,不想算具体日期,大家了解就行。你非要去较真,到时马来西亚还以为你是故意去找碴呢。

直接拿去用就可以了,不是广州办的签证他们才不会管的

马国的盖章签证就是这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