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31 22:38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5691人
由于香港入境处允许持有有效往来澳门签注的正在访港逗留的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之大陆人士附带行程到澳门旅游,现咨询熟悉附带行程及请偶们签注方面的达人,如下:
1、5月1日入境香港并获得合法逗留至5月8日23:59:59前离境的入境许可,中途5月2日从香港离境赴澳门,此时持有有效期内1次准许逗留不超过7天的签注,这次入境澳门应该没有问题。然后于5月3日离境澳门返回香港,香港入境处再次给予逗留至5月8日23:59:59前离境的入境许可。5月4日,我再次持这个签注离开香港赴澳门,由于香港入境处没有限制附带行程的次数,且澳门签注及其他签注页内没有我曾经入境澳门的印章,香港入境处会允许我离境。这时我再次入境澳门的时候会否获得逗留不超过7天的许可?如果可以,后续是否仍然可以不断利用香港的这个附带行程政策多次赴澳并获得同样的时间长度的逗留许可?如果不是,那会如何处理,例如将我遣返回是次行程的前方香港边境管制站还是遣返大陆?
2、5月1日入境香港并获得合法逗留至5月8日23:59:59前离境的入境许可,中途5月2日从香港离境赴澳门,此时持有有效期内1次准许逗留不超过7天的签注,这次入境澳门应该没有问题。然后于5月3日离境澳门返回香港,香港入境处再次给予逗留至5月8日23:59:59前离境的入境许可。之后离开香港返回大陆。由于该澳门签注并没有盖任何章,所以我在有效期内经由拱北出境,中国边检方面应该会放行,那么我持这个曾经在附带行程当中使用过的澳门签注会获得澳门方面的7天逗留许可吗?还是会遭到澳门方面拒绝我的入境并遣返回是次行程的前方边境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