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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德国访友面签(不安等待中),请教!

2026-07-30 12:31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3966人

近期我在德国工作的高中同学邀请我和老婆一起去德国过春节,当然自己也准备在德国和周边国家旅游一下,因为是第一次签证手续,虽然按照领事馆的要求准备材料,但是越是临近面签就越是紧张,心理素质太差~~~检讨一下;


我现在已经拿到同学邮寄过来经济担保书和邀请信,他还替我准备了他们在Berlin的住房合同和类似德国户口的材料,自己这边该有的材料也都准备好,比如保险、单位证明,今年1月到10月的我和我老婆的完税证明(当时税务局只能打到十月份),计划带上自己的房产证和行车证备用。虽然准备这么多还是有点忐忑,主要问题是:


1、我已经在汉莎预定了机票,只是还没有出票,因为我同学给我担保的是整个2月份(主要考虑订机票时间灵活一点),而我只能呆15天左右,我想如果我把机票预约材料带上的话,可能给的签证时间就严格按照机票时间来,所以我不打算带机票预定单,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


2、我提供税单是1到10月份,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我和我老婆都在高校工作,应该还是稳定的~~~~


3、因为有同学的担保和住房方面的材料,我们就没有准备行程单这类的材料,会不会有问题?

网友回答
1. 机票预定单是必定要带的材料之一, 不带肯定会让你走第二次补材料的. 申根签证的确是给你个根据你的行程的严密时间的签证的. 一点都不会灵活的.


2. 1-10月份的税单应该可以说明问题了, 如果不放心, 你带好身份证到你所交税的区的税务局, 可以要求打印11-12月份的税单的.


3. 旅游的千万别说探亲访友, 探亲访友的别说什么旅游. 否则会让你交所有行程相应的旅馆订单的.


面试千万记住, 问你什么答什么, 不要多嘴. 否则回家后自己掌嘴! 因为会叫你补充材料的!!

看一下你的经济担保函的反面最下面有没有把glaubhaft gemacht 和nachgewiesen都打勾了。如果有那你自己的资金证明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可以备个3个月的工资流水帐单和税单什么的。一定坚持只是访友,叙旧。不要出示什么行程单。免得自找麻烦让你出示什么酒店预订单什么的。他们也知道你既然去了肯定会周边转转的。访友的机票预订不是必须的。你把申请表上的日期不要超过你朋友担保的日期就行了。祝好运!

引用 “原帖由 greatmonk 于 2010-1-6 05 发表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面签时准备的机票行程单被退回了,说不需要,但我觉得带着无妨。 ”


探亲访友签证本来就不需要机票预订单。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面签时准备的机票行程单被退回了,说不需要,但我觉得带着无妨。

LZ你签证通过没有。我也想知道结果

但愿一切顺利吧,谢谢

但愿一切顺利吧,谢谢

这家签证OK 形成制作单做得很细致合理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