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四海旅游网 > 旅游问答 >> 正文

急需帮助~~~要去西班牙看房申请的西班牙商签,

2026-08-30 05:32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8141人

我是真实想去西班牙看房,第一次之所以申请了旅游签,是因为在异国出差期间把老护照弄丢了,回国后重新补的新护照,等于是白本护照,所以就没跟同行的其他几个人一起办理商务签证。(申请商务签证的同事签证过了,我的旅游签被拒了,同事为了等我,签证虽然过了也没去。)当时我接到大使馆的电话时也没多想,问为什么去西班牙旅游?我说去旅游,同时也考察一下想做点投资。结果说所办签证与目的不符给拒了。被拒签后当时家人就说不去了,明年再说吧。毕竟还是想过去看房买房的,于是今年又找移民公司重新申请了一次,因为上次说目的不符被拒,这次移民公司专门让西班牙总部那边发了商务邀请函(真实的),并且材料准备的也相当齐全,可是还是被拒了,不光我的被拒了,上次曾经签过商务签的那位同事也一起被拒了,被拒的理由都一样,说是旅行目的和在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好郁闷!求助我们该如何申诉才能有胜算呢?

网友回答
在职人员西班牙签证建议看看http://www.usihai.com/question/851766.html
银行打印的近六个月工资卡上流水用于签证的基本逻辑:
工资卡上的余额用于支持你逗留期间的消费,故与你申请逗留的时间有关。工资卡的每月的进出用于证明贵公司在职证明里面的职位和年薪。故需要与其相配套。工资如果发现金且没有个人收入税单的,通常领馆默认是低收入或是无收入的。收入起伏过大且没有税单证明的有作假嫌疑。
参考下德国对拒签通知的说明http://www.china.diplo.de/Vertretung/china/zh/02-visa/01-schengenvisa/03-faq/19-erlaeuterungen-ablehnungsbescheid-sprungmarken.html

一般来说,如果某个国家拒了我,三年内我不会考虑再申请,如果拒了我两次,那我这辈子再也不申请了。旅游还怕没地方去么?

看你说的简单情况,看样子也不是真正去旅游的。看个朋友做个生意的话,全世界都不欢迎中国人啊。


“中介弄得真实的邀请函”是亮点,吼吼。

也不用评价楼主啊,本来就是移民中介的公司邀请楼主去看房,怎么不叫真实的邀请函了?中介也是公司啊,人西班牙有分公司,怎么出示的邀请函就是假的了呢?

个人觉得 楼主如果还是坚持走商务签的话 你不如写一封信(真诚的解释自己的目的)随着申请资料再试试

还是要知道拒绝你的原因。是第几条?
知道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本人还是推荐不要作假。如果主要目的是旅游就还签旅游签。

作假,就是作死。中介搞的邀请函,你还好意思说。我是签证官,也给你拒!

你自己都说了 “中介弄得真实的邀请函” 。

中介弄了真实的邀请函?

我在游四海旅游商城办签证 价格便宜,没得说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