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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在德国,另一方带孩子去探亲,主要办

2026-08-21 18:37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8706人

我爱人在德国访学,我今年暑假想带孩子去看他,办理探亲签证,但是大使馆首页写着如果父母一方带孩子出行需要另一方签署同意公证,我爱人在德国不可能回来办理这个公证,但他给我们寄了邀请函,这就证明了他邀请(同意)我孩子出行了吧

网友回答
怎么不可能办这个公证?只需要他本人签字就可以了啊。比如LZ把同意书扫描给LZ的老公,然后老公签字,可以复印件救扫描回来;不可以复印件就像邀请函一样寄回来,然后拿去公证就可以了吧?
LZ可以去公证处问一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不一定本人需要在场的。因为很多公证办理的时候并不需要本人一定在场。
另外我觉得LZ也可以拿着邀请函去问公正处凭借邀请函可不可以开出配偶同意小孩出游的公证。

应该您爱人去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找有律师资格的律师,貌似使馆里每天律师都上班。写一份委托书,在使馆公正,也就是公证书,证明委托书具法律效力,寄回公正了的委托书,就OK了。委托书委托您全权办理孩子的出国事宜,并同意孩子出国探亲。具体先问问这边的公证处,再问问使馆。

http://www.china-botschaft.de/chn/lsfw/gz/

我从这里预订的签证服务 很负责,有时候周末或者晚上想到问题,也是及时回复,签证很顺利,五天就出签。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