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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证的停留期

2026-08-21 04:00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2885人

我有一个有效期从2015-02-08至2015-05-08,多次入境,停留期30天的申根签。2015-02-12从巴黎入境,2015-03-02巴黎出境,2015-03-03回到北京,是不是我的停留期已经使用了19天?我在有效期内再次进入申根国还可以继续停留11天?我打算2015-04-24日巴黎入境,2015-05-03巴黎出境,一共10天。这个行程是否在合理停留期范围呢?谢谢!!!

网友回答
在申根国内无论进出多少次总的逗留天数不能超过30天。你倒是可以联系法国签证处问问第一天到达和最后一天离开这两天算不算在内。

对,有效期内、申根国累计停留天数不超30天。
再去10天可行。

遇到过机场移民官拿着计算器累计前面某位先生的累计逗留期。

对的,再去的10天,在有效期范围之内。

你第二次去,时间是允许的

再去10天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