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21:17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1956人
本人在日本时,注册了一家美国公司,当时注册地址填写的是我在日本的住址。然后回国,现在想申请美国旅游签证,想去美国玩玩。我在公开的公司联系方式上 比如报价 邮件地址都是香港的,公司联系电话也是香港的号码;在填写DS160表格的时候,我很困惑。。。担心,我工作地址和我家庭住址不同了,会导致拒签的情况,每个人情况是不同的。我现在回老家桂林看望母亲,所以在家庭住址的地方我写的是我母亲家的地址。而工作地址我填写的是我公开的公司联系方式香港的地址和香港的电话。不知道这样是否有影响。还有,我本人做外贸的,注册美国公司完全是为了方便做生意,比如收国外货款比较快,可以注册美国账户,因为我是美国公司,有美国账户收国外货款是很方便的。但是,这样是否会导致签证官认为我有移民倾向?要是签证官问我我当然可以解释,就怕人家不问,一看工作地址和家庭地址不是同一个地方,或者一看我是美国公司,直接拒签。问都不问我了。。。那我不是太冤了吗?所以我有些担心,我本人在日本短期居住过三个月,没有任何不良出国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