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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签问题(有补充)

2026-08-16 17:13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9660人

各位好,澳签官方表格中“I部分:以前的申请 42 ”是针对是否澳签被拒的经历。现请教一个问题,如果以前有其他国的拒签经历(护照上有拒签章),需要主动提出吗?如果是,在哪部分填写呢?官方表格中好象没有对此的说明。

网友回答
只针对澳大利亚签证拒签的,其他国家拒签经理不需要填写。

不要写这种事情~会对签证有影响的~

不需要填写,澳大利亚没关系。

是的,那个只是澳洲拒签的问题,其他国家的不需要指示的呢。

没问你就别写呀。

不管你填不填,你的新旧护照均要交给领馆。

不是澳洲的就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