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签证被要求补充欧洲内陆机票预订单
2026-08-11 22:35游四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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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决定春节去欧洲,哥本哈根入境、后去阿姆斯特丹、布拉格、柏林,再回哥本哈根,其中哥本哈根呆的时间最长。前天周一的时候在上海丹麦签证中心递签,今天接到签证中心电话说领事馆要求补充欧洲内陆机票的预订单,27号之前补过去,我申请的签证时间是1月29到2月15,本人在南京,去上海虽然不远但是来回很麻烦,我在网上弄好预订单以后直接发到领事馆的邮箱,附个情况说明可以么?我知道自己的决定太仓促了,但是领事馆要求补充材料是还有戏的意思吧?~~求各位大大解答。。。
网友回答
如果让你补充一定要认真对待,绝对有戏~不用人去的,但是最好还是,写个说明打印好,把补充材料附在后面,快递给签证中心,注明好你的签证号码什么的,e-mail也要的,最好有书面的东西~我以前帮朋友一起办荷兰签证也碰到补材料的情况,比你还复杂了,也是快递书面材料过去的,记得要写个英文的说明附上你的补充材料,应该就能pass
叫你补你就得补,不补肯定没戏,按领馆说的补材料邮寄或者邮箱,具体的
叫你补你就得补,不补肯定没戏,按领馆说的补材料邮寄或者邮箱,具体的
我从这家办的签证 签证费649,建议游四海旅游搞活动的时候抢一张100块的券,连我这种只有泰国签证的都能过签,材料审核真的有用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