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1 15:49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1860人
想咨询下,我和同事在德国慕尼黑出差,公司报销基线是80每人每天,然后因为住的是私人公寓,需要100一天然后我们2人住在一起,而且房主限定只能现金付房租,他开的发票是自己制作的四人发票写有他个人税号的。有电子档。那么我们能不能自己复制一份一模一样的报销2份,毕竟出差辛苦,而且公司不报销吃饭钱,想省点钱,我们是向德国分公司报销。后续公司年终申报这个应该算在企业成本差旅费里,税务机关会查出来么?即使查出来这个因为没有银行流水账号是无法界定而算房主漏报么?另外他只让我们最多住六周他发票上也注明因为一年内出租少于6个星期属于非营利性出租,不用付税,德国有这个法律规定么?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