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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马来西亚过境签证的问题!

2026-08-10 00:57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1549人

我目前已经预定了26号飞吉隆坡27号飞兰卡威的机票,后面的旅程没有订,老婆最近又爱上了巴拉望,要求过去多耍几天,我是26号晚上7点到吉隆坡,假如我买了31号晚上7点之前去宿雾的机票,是不是就可以在马来办理过境签证呢?我是2月12号吉隆坡飞成都,那我假如买了2月7号之后的宿雾飞吉隆坡的机票,我能再次在马来申请过境签证然后再在马来呆4天多呢?求大神指导!

网友回答

如果樓主說「预定了26号飞吉隆坡27号飞兰卡威的机票,后面的旅程没有订」表示回程沒有訂的話:

可以思考:去了巴拉望,有必要再回馬來西亞嗎?在菲律賓玩一玩直接從馬尼拉回國也行的,菲律賓又不是沒有廉航。

吉隆坡过境签的要求是有120小时内离开的机票,并持有第三国的有效签证。可以在短期内多次申请的。

我从这里预订的签证服务 实际上只要自己电子照做好,自己电子签也没问题

目的地:吉隆坡/沙巴/马来西亚
签证类型:马来西亚个人旅游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
停留:15-30天
有效期:3个月
办理时长:4个工作日
是否面试:否
递签城市(领区):广州
受理范围:全国受理
请先联系客服核对相应符合办理套餐再拍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