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公派去美的经历,首次申请因私美国B2签证
2026-08-02 23:17游四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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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算不算首次扑美?2007年6月去的,指纹是留了,不知道是不是十指的。
网友回答
不同类别的护照被视为不同的人,所以指纹需要重新留,指纹对应的是护照(那个号码),签证对应的也是护照,即使A公务护照和B因私护照人名一样长相一样也是两个独立的记录。所以你提及持其它护照有入境记录只是增加你的信用评定。填表一律按照没有指纹填写,也无法享受免面签待遇。
你不提,人家也知道的,再说你这不算第一次去了。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