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1 19:57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8844人
本人准备十月底前往马来西亚及新加坡,行程如下:
10/23到达吉隆坡;10/24-10/27,马来西亚;10/28-10/29,入境新加坡;10/30,再次入境马来西亚,11/2,吉隆坡回上海。
机票订的是上海—吉隆坡—新加坡—吉隆坡—上海。
由于两次入境马来西亚,且停留时间均超过72小时,故需要申请三个月内多次往返的旅游签证,想请教各位高手,如果需要申请多次往返旅游签证,是否只需要出示机票的行程单(非亚航)给签证官即可获得多次往返签证?行程单上是否一定要有票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