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使馆的两篇博文供参考。链接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f297b00102e0oh.html
再谈“国际驾照” (2012-04-25 15:49:19)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社会与生活
本文来自美国参考雾谷飞鸿博客 发表于 2012-04-24 Jianan
月初拙文 “美国自驾游租车要点”登载之后,不断有读者询问有关“国际驾照”(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 IDP)的问题,本文就进一步解释相关情况。
联合国1949年在日内瓦制定了《道路交通公约》,参加公约的国家在道路规范、标志、信号、交通规则以及跨国运输车辆的规格等方面采取相似的标准,同时为成员国公民在其他国家驾驶车辆提供方便,由缔约国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根据公民的需要,依据其有效的国内驾照以多种文字颁发一份许可证,证明该公民的国内驾照为合法文件。对官方语言与颁发驾照地不同的国家,该许可证的好处更加突出:驾车人同时出示本国驾照和IDP,就可以迅速准确地核实驾车人的身份和驾驶资格,给执法机关、交通运输相关行业例如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带来很大方便。尽管联合国的公约文字上把IDP称为“国际(驾驶)执照”,但是它必须与持有人的国内驾照一同使用,仅仅有IDP既不能在外国也不能在本国合法开车。
该公约在1968年修订,文本从原来只有英法两种文字变为当时联合国法定的五种文字,篇幅也从118页增加到466页。迄今在新公约上签字的有8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70个已经递交了批准书。但是因为1949年公约成员国还有一半以上没有签署和批准新的公约,而且公约的很多基本规定,包括国际驾照的章节并没有大的变化,所以国际驾照的规定在这两个公约的成员国都适用。
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美国是1949年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约》的成员国,但是迄今还没有签署1968年的新条约。而且美国的交通法规是地方法,每一个州以及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和海外领地颁发自己的驾照。我虽然没有把所有的地方法规都翻遍,但是从所查过的州法来看,还没有发现哪个州不允许持有有效外国驾照的人士在本州驾车,有的地方规定在本州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例如一个月以上,需要通过考试取得本州的驾照,还有的建议这些人士备有国际驾照,以便核实他们母国驾照的真实性。
尽管美国的法律允许外国人使用本国驾照在这里开车,而且对是否持有国际驾照并不特别在意,但是这不说明没有同时持有国际驾照的人士就万事大吉。英国的汽车驾车人协会(AA/Automobile Association,相当于美国的AAA)就警告英国公民,美国虽然只是有的州建议同时携带国际驾照,但是如果在美国开车出了事故,有的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会严格要求驾车的外国人持有合法的国际驾照。
《华盛顿邮报》在2007年9月报道,一个美国人在西班牙自驾旅游,拿的是马里兰州驾照,在西班牙租车和旅游一路都很顺利,最后去还车,路经一个建筑工地,没有看清楚标志,逆向开上了一条单行线,被警察拦下来。因为他没有国际驾照,警察不许他继续开车,叫来拖车把车拖走。他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