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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帮我看看是不是签证上有非法滞留记录?-没

2026-07-30 14:01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4249人

2010年5月13日更新:

5月7日交签证时,签证中心说没有问题,连拒签都不算。是合法的正常情况。

今天拿到签证,申请了8天,给了1个半月!开心~


我2006年8月-2008年4月在瑞典读书,学生签证,2008年2月28日签证到期。

当时,这之前已经开始申请新的签证,但是瑞典人效率比较低,到2008年4月14日才回复我的签证——而且是拒签,因为签证官觉得我差不多毕业了,不需要再留下去了。我也确实顺利完成答辩,准备回国了。

我的签证页上,签证官手写了2008.04.14这个日期,我是2008年4月21日离开申根边境回国。

我可以出示我的毕业证书是2008年4月3号拿到的,推荐信一封是2008年4月15号,一封是2008年4月21号。。

不知道有没有用。。


现在要签法国访友签证了,不知道这个历史记录对签证有没有影响?是不是非法滞留记录?


先谢谢各位啦!

网友回答
我觉得你现在纠结是不是非法滞留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无论如何这个你已经无法改变了,你现在应该好好想想这个应该如何解释,把影响降到最低


你是什么时候拿到这个手写的4月14的?如果离4月14很近的话,可以解释说你因为要彻底离开,所以需要一定时间准备,况且你在拿回护照之前,是不知道自己会拒签的,所以就算这个是非法滞留了,也不是你故意的,而且滞留时间也并不算很长


如果你担心的话,递材料的时候写封信,诚恳一点解释前因后果,连同你的材料一起上交给签证官

楼主这个签证印记明确显示:限期离境。。。


最好写几句话解释一下,按瑞典规矩,只有不受欢迎的人,才会限期离境。。切记啊

恭喜LZ


好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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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游四海旅游商城办签证 比自己去签还便宜,给力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