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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助】Person who paying for your trip我到底该不该

2026-07-29 19:23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6196人

简单说下我的情况:

25岁白领单身女,白本,无房无车存款不多,月薪也只有4000,但工作还算稳定

我的美国朋友邀请我去玩,为我支付来回机票且提供在美国期间的住宿


这种情况下, DS-160里有一项person/Entity who paying for your trip我到底应不应该填我朋友呢?


现在主要矛盾是:

1,因为自己财力情况不够雄厚,担心不足以证明支付能力而被VO pass (为此我还请老爸提供了他的财产证明并写了一份担保信,说如有任何问题他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2,但如果我写了朋友帮我承担旅行开销,又会不会容易使VO怀疑我有移民倾向啊?因为邀请我的美国朋友是单身男,年纪与我相仿



拜托大家,帮忙参考一下啊,马上就要签了,谢谢谢谢谢谢~~~!!!

网友回答
回复 醉花打人

谢谢你的回答,但是这位朋友同时给我发了一封邀请函,上面提到了我会住在他的家里啊

这样的话,难不成我连这个邀请函也不要出示了?


还有没有谁了解啊,跪求支个招吧

最好写自己吧。。。

我这次申请奥地利也是写了朋友的住宿 之后还要求我补她的护照信息和租房合同 麻烦死啊 还不如直接Booking上订呢

我朋友女的 都被问东问西 你要是男的 估计麻烦

我认为还是写老爸吧,毕竟有户口本,有照片是有一定的说服力的。签了回来报道啊

lz签过了么?

lz签过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