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公差后想自由行,美签2疑问,
2026-07-29 11:33游四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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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本人2010年底出差赴美,签证是B1/B2 1年有效多次往返签证。但是回国后“因公护照”被公司保管,无法拿出。
2011年9月想和爱人一起赴美自由行,只能用“因私护照”。寻思着,我夫人肯定是要去签一次的。那我如何操作比较好呢?
问题:
1.由于我的“因公护照”无法拿出,是否意味着我一定要拿“因私护照”,再去签一次?
2.因公护照上的签证,我只有扫描件,对我有什么帮助吗?
希望达人能帮助我解惑。不胜感激!
网友回答
我08年时曾面临与你类似的情形,稍有不同的是我的因公护照上的签证已过期。我按当时的156表的要求填写了以前赴美的时间等信息,感觉在办因私签证面试时,那些信息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不论因公还是因私,正常进出美国的记录是同样重要的----我和我太太(她以前没去过美国和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顺利拿到了B1/B2一年多次入境的签证。
因公护照上的未过期的签证要带去注销的,上海以前可以自己带去,大约从09年底开始,这种情况仍然需要外办递进去。
外办可不可以把因公护照上的签证“转到”因私护照上来呢? 还是说只能注销后,再去签新的?
无论公派还是私人护照,只要去过美国,他们的记录都是有的,所以放心大胆的去签吧
外办没有权力转移美国签证,再说护照号要与签证号一致。
外办没有权力转移美国签证,再说护照号要与签证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