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法国大使馆官方网站看到的,不知道能不能帮到您。如果不够清楚,请登陆
http://www.ambafrance-cn.org/spip.php?article788&lang=zh
进行查询。
您希望赴法探亲访友
1. 逗留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持申根国家签证可以在申根国家区域内自由通行,签证上明确指出不能去的地方除外。申根国家有: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和瑞典。签证有效期最长为90天。
有签证权的使馆和总领事馆 :
指根据各个外交代表机构属地管辖的规定,申根国家区域内主要目的地国家(不是必须首先到达主要目的地国)的使馆或总领事馆(参见“法国其它在华外交代表机构”)。
申请签证:
官方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需通过中国政府部委或某些具有此种资格的机构递交签证申请。普通护照持有人原则上必须亲自递交申请。
所需材料:
1. 一张照片和一份填写完整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在表格上贴好近照一张
2.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3.接待者需提供的材料:
接待者是外国人:护照复印件和居留证复印件
接待者是法国公民或其它申根国家公民:身份材料复印件
4.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的发生意外后护送回国治疗的保险
5. 如果是探亲,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官方材料,并需认证
6. 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所有页及备注的复印件和翻译件
7. 非中国公民而言:有效的在华居留证件
8. 由雇主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允许其因赴法旅行请假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雇主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公司印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同时还应附该公司雇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 “接待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该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宪兵队申请后开具(有可能在通过边防检查时被要求出示该证明)
10. 法方出具的邀请函,写明访问目的
11. 在中国的日常收入证明(月收入或退休金或抚恤金或租金收入或银行储蓄)或任何与申请人个人情况有关的材料(财产证或汽车注册证明)
12. 经航空公司确认的往返机票的预订单
13. 在一张白纸上用中文写上您的个人地址和
您好,我在法国大使馆官方网站看到的,不知道能不能帮到您。如果不够清楚,请登陆
http://www.ambafrance-cn.org/spip.php?article788&lang=zh
进行查询。
您希望赴法探亲访友
1. 逗留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持申根国家签证可以在申根国家区域内自由通行,签证上明确指出不能去的地方除外。申根国家有: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和瑞典。签证有效期最长为90天。
有签证权的使馆和总领事馆 :
指根据各个外交代表机构属地管辖的规定,申根国家区域内主要目的地国家(不是必须首先到达主要目的地国)的使馆或总领事馆(参见“法国其它在华外交代表机构”)。
申请签证:
官方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需通过中国政府部委或某些具有此种资格的机构递交签证申请。普通护照持有人原则上必须亲自递交申请。
所需材料:
1. 一张照片和一份填写完整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在表格上贴好近照一张
2.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3.接待者需提供的材料:
接待者是外国人:护照复印件和居留证复印件
接待者是法国公民或其它申根国家公民:身份材料复印件
4.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的发生意外后护送回国治疗的保险
5. 如果是探亲,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官方材料,并需认证
6. 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所有页及备注的复印件和翻译件
7. 非中国公民而言:有效的在华居留证件
8. 由雇主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允许其因赴法旅行请假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雇主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公司印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同时还应附该公司雇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 “接待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该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宪兵队申请后开具(有可能在通过边防检查时被要求出示该证明)
10. 法方出具的邀请函,写明访问目的
11. 在中国的日常收入证明(月收入或退休金或抚恤金或租金收入或银行储蓄)或任何与申请人个人情况有关的材料(财产证或汽车注册证明)
12. 经航空公司确认的往返机票的预订单
13. 在一张白纸上用中文写上您的个人地址和
我从这家办的签证 不错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