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关于停留天数的问题
2026-07-25 18:43游四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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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长老,
请教一个关于停留天数的问题:
我是10月6日的飞机去瑞士,10月23日乘飞机返回,10月24日回国。
1)请问签证申请表上,“停留时间”应该填19天(以离开中国的总天数为准),
还是填18天(以在瑞士的时间为准)呢?
2)如果是填19天的话,“计划到达申根国家日期”填填10月6日,
“计划离开日期”10月23日还是10月24日(与“停留时间”保持一致)呢?
3)旅馆地址需要把逗留期间所有旅馆信息都列出么?我住了10家,ms表格也填不下呢~
谢谢!!!感恩!!!
版主你的qmd说不能私下短信,我就老实在版里发帖直接问了呀!!!
网友回答
从瑞士时间0点开始起,到你离开瑞士海关的那一个时间。
比如,你在瑞士时间6日0点1分抵达了,然后在23日晚上11点55分出境了,那么就是18天。
当初,我去德国就是这么子,回国飞机上已经出有效期了。 入境时海关看了我回程单,
板着手指在那里数数,逗死了。
其实你完全可以多写一天,19天的。 如果保险18/19不是一个分界点的话。
旅馆地址只需要达到后的第一天呢
我当时填表时停留时间就算了达到国内的时间,但是实际签证还是按楼上说的给
酒店随便写一个就行了,我就是这么写的,也过了
我从这家办的签证 服务很好 很用心 很热情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