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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第三国签注逗留澳门问题

2026-07-21 18:08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9774人

请问一下以下操作是否可行,

持第三国签注,如泰国和飞泰国机票进入澳门后逗留7天,然后飞泰国,然后第二天飞回澳门,然后能否再在澳门逗留7天,后回到大陆??


如果那个签注变成台湾,而不是第三国了,上述方案能行得通不?

网友回答
如果您能入境澳門就當然飛東南亞或台灣都可以在澳門於停留一周才出發及回來澳門後再停留一周的啦 , 但大前提是如果您祗憑入台証還是不能在中國出境的呢


引用 “原帖由 eemiracle 于 3/5/2010 20 发表


目的不在于台湾 , 就是想在澳门停留两周 , 如果是飞第三国是可以实现的 , 就是不知道飞台湾是否也可以实现 ”

按照规定是可以的:

官方网页http://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sim_2.html


10. 持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


“往來台灣簽註”之內地人士

最多7天

(無論經澳赴台


或由澳返回內地)



11.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旅遊證件之人士


(須具備前往第三國家或地區的機票及入境簽證)

最多7天(過境)

不清楚你说的“台湾签证”是指大陆签发的台湾签注还是台湾签发的入台证


只要有后者就可以入台湾,但问题是如果 持护照+入台证 出境 在大陆就把你拦了下来

哦,不好意思,改正一下,是持第三国签证

理论上可行,那实际上出入境会出现困难吗,因为我真的上飞机了哦


还有,飞台湾也可以吗

哦,不好意思,改正一下,是持第三国签证

理论上可行,那实际上出入境会出现困难吗,因为我真的上飞机了哦


还有,飞台湾也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