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第三类大陆人士来台的问题
2026-07-21 18:00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7107人
我在网上查到如下信息:
3.以旅居國外四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資格申請者:附蓋有大陸、外國出入國查驗章之護照影本及國外、香港或澳門工作許可證明影本。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係證明。
我有一些疑问,由于我在非洲某国,当地并没有台北代表处,是否可以到香港中华旅行社办理,另外这个国外工作许可证明是必须的么?是否可以由工作单位出具?
请各位帮忙看一下。
网友回答
stonierre 君您好 :
窮遊港澳臺版版主大齡阿姨首先歡迎 閣下來台灣遊玩 , 阿姨祝您旅途順利愉快 , 玩得開心 , 買得稱心 , 吃得合心 , 遊得爽心
駐奈及利亞的台北代表處
http://www.roc-taiwan.org/NG/ct.asp?xItem=105496&CtNode=9122&mp=406&xp1=
駐南非的台北代表處
http://www.roc-taiwan.org/ZA/ct.asp?xItem=4836&CtNode=2103&mp=401&xp1=
駐史瓦濟蘭的台灣大使館
http://www.taiwanembassy.org/SZ/lp.asp?CtNode=6613&CtUnit=26&BaseDSD=7&mp=411
引用 “原帖由 stonierre 于 1/5/2010 01 发表
我有一些疑问 , 由于我在非洲某国 , 当地并没有台北代表处”
是的,旅居1年就可以了,我没有当地的暂住证,就把护照的里面的出入境章全部复印下来就OK了。
我在网上搜到,现在内政部又把期限改为旅居国外一年即可,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开始执行,大侠们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