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8 10:33游四海旅游网 帮助了1681人
我属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途径香港回国,然后再途径香港出国的情况。
看了阿姨的帖子,还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向大家求助。
首先把依据列一下,下面两条可以参照: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第三国者,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但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自内地途经香港,除应有中国护照、联程机票外,还需持有前往国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如美国“绿卡”),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一般来说我应该属于上面第一条的情况。但是呢,7天是不够我用的。所以我想能不能把往复分成两次旅程来考虑。这样一来:
回国经香港的时候,属于上面第一条的目的地为中国的情况,所以OK。
然后再经香港出国的时候,属于上面第二条的情况,所以OK。
这样就能避开7天的限制,变成回程和去程各7天了,这样我的问题就解决了。不知道行得通嘛?
先谢谢大家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