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德国居留延签必须本人去吗
2026-07-17 19:33游四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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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及问题:
1。去年申请的赴德团聚,7月到期,在德办理了居留许可延签至09年1月。
2。9月份因国内有事回国,估计要明年四五月份才能去德,我想请老婆在09年1月代为延签(我把护照寄过去),不知可否?
3。听说居留延签必须居住德满六个月,不知真假?
请大侠指点
网友回答
引用 “原帖由 timdeni 于 23-9-2008 19 发表
不管什么种类的签证(包括德国永久居留)
离开德国本土时间超过6个月,自动作废
你9月份回去,明年4月5月份才回来,无论你的签证还有多少时间,自动失效
你要再次来德国,必须重新申请签证
PS 延签可以代办, 。 ”
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首先永久居留在法律上不属于签证的范畴。
其实居留许可是否会作废,和本人居德的时间,经济状况和配偶国籍有关。
离境前如果取得外管局的回德纸并按照预定时间返回(如果外管局做了限制),居留许可不会作废。
其次,法律规定延签原则上需要本人到场,如果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必须有证明材料和全权委托才能受理。
居留法的实际操作是有各联邦州内政部厘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直接和外管局取得联系。
例外情况下,德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也受理居留许可延长事宜,但是同样需要陈述理由并书面证明。
1 延签居留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至少我这里的外管局有这个要求,不可以代为办理。
2 家庭团聚的居留证一般是1年或3年的,无论哪种形式,持居留证的人必须每年在德国居住满6个月以上,否则居留证就自动失效作废了,要想再入境,必须重新申请团聚或探亲签证才行。这个也是我去换居留证的时候外管局的工作人员告知的。
不管什么种类的签证(包括德国永久居留)
离开德国本土时间超过6个月,自动作废
你9月份回去,明年4月5月份才回来,无论你的签证还有多少时间,自动失效
你要再次来德国,必须重新申请签证
PS 延签可以代办,前提是你必须授权,写好vollmacht
不清楚
但是知道工作签证延签是要求本人一定要到
公司的签证专员会处理的
只不过是点名的时候,人一定要到而已
我回国出德离境时,护照只是看了看,也没在上面盖章,我也没到警察局注销户口,外管局怎么会知道我回国了?
我回国出德离境时,护照只是看了看,也没在上面盖章,我也没到警察局注销户口,外管局怎么会知道我回国了?